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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方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应当把握的几个问题
更新时间:2018/10/19 10:52:4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从严治党,必须增强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不明确责任,不落实责任,不追究责任,从严治党是做不到的。”“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地方各级党委担负着管党治党的主体责任,履行好主体责任,不仅是向中央看齐的具体行动,更是党所赋予各级党委的应有职责。地方党委要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必须首先把握以下几个问题:
一、    明确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概念和内容
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中央在以往党委的党建工作责任制、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基础上发展而来,是适应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要求创新而来。由于提出时间不长,一些地方党组织对主体责任还存在“认识不清、内容不明、把握不准、工作无从抓起”的实际状况,导致在落实主体责任问题上出现“上热、中温、下冷”的现象。因此,弄清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概念和内容,就应成为地方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根本前提。
概念是反映对象的特征和本质的思维形式。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这一概念,就是明确指出地方党委在全面从严治党过程中,担负着领导主体、落实主体、工作主体、推进主体的责任,责无旁贷,这不仅是中央的明确要求,也是写入党内法规的刚性规定。认清楚这一点,才能在工作中敢管敢治、严管严治、长管长治,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由于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由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升华而来,其具体内容不仅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的方方面面,而且要依据习近平总书记提出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八点要求,具体落实到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组织建党、作风强党、反腐固党、人才兴党等管党治党的各领域和全过程,坚决防止组织软弱、队伍涣散、党风退化、纪律松弛等问题。由此可见,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比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范围更宽、标准更高、责任更大、要求更严。地方党委只有在搞清楚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内容、把握好主体责任的具体内涵、明确主体责任实施的目标基础上,才能做到心中有数,制定出全方位的主体责任清单和落实责任清单的实施细则,为地方党委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工作把握方向、打好基础。
二、    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识和担当
在明确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概念和具体内容之后,地方党委更要在思想上高度重视,增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强烈意识和责任担当,着重做好两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做好强化主体责任意识的培训工作。针对一些地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方面出现的责任意识不强、观念滞后的实际状况,地方党委要把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首要工作来抓,把主体责任意识教育作为党校的各级干部培训、党员培训、基层党组织书记轮训的必修课,作为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并在各种官媒上大力宣传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作用和意义,以此来增强地方党委、各级党组织以及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意识,增强他们管党治党的主动性、积极性。
二是强化地方党委书记的“责任担当”。主体责任包括地方党委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党委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其中强化地方党委书记的“第一责任”、增强“一把手”的责任担当尤为关键。因为,作为“班长”的地方党委书记,如果能把全面从严治党看做党委的“主业”,把搞好本地区党的建设作为最大的政绩,对全面从严治党亲自抓、负总责,真正履行好“第一责任”的职责,在实际工作中,就能够主动地将全面从严治党与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共同谋划、共同部署、一起推进,带动地方党委班子和班子成员,尽心尽力地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
三、抓好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具体工作
全面从严治党是一个系统工程,包含的内容很多。地方党委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要思路清晰,抓住主要矛盾和重点工作,来推动整体工作的向前开展。
一是制定好地方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并以责任清单来强化地方党委的主业意识。因此,地方党委要紧紧依照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八点要求,紧密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特别是在思想建党、制度治党、纪律立党、组织建党、作风强党、反腐固党等方面做好地方党委责任清单的顶层设计,将党建责任规范化、明晰化、具体化。
二是抓好责任清单的具体落实。要把思想建党放在首位,开展好党章党规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做好党员的党性教育、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坚定共产主义的理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彻底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以此来杜绝各方面的“跑冒滴漏”。要把制度治党作为关键,不断深化党建制度改革,认真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严格民主生活会制度,完善党性分析、党内沟通、征求意见、谈心谈话等方面的制度,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运行有效的地方党委党的建设制度体系,提高制度的执行力,用制度约束干部行为,以制度规范权力运行,充分发挥制度治党的重要作用。要把纪律立党挺起来、严起来,让纪律成为管党治党的尺子、不可逾越的底线。结合“三严三实”和“两学一做”活动,提高党员的纪律意识,加强纪律执行,严查违纪行为,用铁的纪律整治各种顶风违纪的行为,用纪律的尺子管住大多数。要把组织建党作为保证,搞好基层党组织建设,优化组织设置,选配选强带头人,整治软弱涣散党组织,建设服务型党组织;按照好干部的“20字标准”来选人用人,在干部选拔任用中,破潜规则、立明规矩,从严管理监督干部,为全面从严治党夯实组织基础、提供人才保证。要把作风强党常态化,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巩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持续抓好“三严三实”教育活动、“两学一做”教育活动,推动干部深入基层,倾听群众心声,兴办民生实事,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要把反对腐败作为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一项重要举措,在反腐败问题上做到决心不变,力度不减,势头不弱,坚决遏制腐败蔓延的势头,让群众更多地感受到反腐倡廉的实际成果。通过抓好重点责任的落实,带动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并取得满意的效果。
四、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
 清单写满责任,关键在于执行,执行是否到位,关键在于制度的保障和制度的执行力度。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工作机制,是地方党委履行好主体责任的制度保障。
一是确立责任分解机制。将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层层进行分解,科学划定党委领导班子、党委书记、班子成员等责任主体之间的责任界限,明确地方各级党组织主体责任履行的相关要求,确保全面从严治党这项工作在地方有人抓,出现问题有人管,责任落实有人担。党委守好“主阵地”、书记种好“责任田”、党委其他同志管好“分担区”。
二是建立责任传导机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相关制度,通过约谈、听取汇报,个别指导、工作检查、主体责任述职、考核以及群众监督等办法,将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下去,把主体责任压紧压实。
三是严格责任考核机制。明确考核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是为了促进当地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因此地方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目标考核,应与经济、社会、发展、民生、生态保护等工作有机结合起来,注重定性、定量综合考核评价,科学设定每项考核指标的数量要求、质量标准、评分细则,量化考评标准分值,科学评定考核结果,确保考核评价可操作实施,通过考核来促进地方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落实。
四是完善责任追究机制。一些党组织和领导干部之所以对主体责任不上心,责任难以落实下去,其重要原因就是责任追究不到位。因此,严格责任追究,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最后一道防线,通过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责任层层传导的“倒逼机制”,促进主体责任落实到位。首先,要明确责任追究的情形。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党组织对上级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不部署、不落实的;党组织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发现的违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等都要问责、追究。其次,要确定责任追究的方式、方法。党组织违反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可给予批评教育、诫勉谈话、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党纪处分等。在进行责任问责时候,应明确划分集体责任与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与重要领导责任的区别,依据党章和党纪处分条例,根据情节轻重,实施责任追究。第三,问责程序和时效。需要追究党纪责任的,由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需要给予组织处理的,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有关权限和程序办理。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已经退休应当追究责任的,仍须进行相应的责任追究。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总之要通过问责,达到追究一个、惊醒一片的效果。
总之,地方党委只有真正地把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放在心上、抗在肩上,尽心竭力地抓班子、带队伍、正风气,才能营造良好的从政环境和政治生态,才能不断增强我们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才能带领当地群众搞好改革开放,打破经济发展的瓶颈,向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