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    促进高质量发展
更新时间:2021/1/28 17:15:42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徐恒杰     点击数: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第六部分提出,全面深化改革,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其中一项重要内容是首次提出“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这是构建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项重要内容。财税和金融既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支柱,也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财税政策与金融政策是宏观经济政策两个最为重要的调控方向。

一、协同推进财税金融发展

“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是一个新提法,与之前所说的“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现代财税制度”和“建立现代金融制度”不同。财税和金融体制有机融合在一起,这不只是简单的文字调整,而是有着非同寻常的意义。要形成合理的宏观经济格局,要完善宏观经济体制,就必须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把财税和金融问题放在一起统筹考虑。无论在宏观层面还是在微观层面,财税和金融之间有很多非常密切的联系。单独考虑财政和金融政策反而会削弱政策效力,纵使财政和金融有各自运行的规则,但如果两个机制各管其事,改革的空间将受到很大的限制。因此要在互动的过程中进行改革。财政改革更加有效率,必须要将金融的因素考虑在内。比如,这几年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如果货币政策在流动性方面没有给予相应配合的话,那么积极财政政策就没有办法继续实施下去。‘现代财税金融体制’这样的提法,相当于把整个宏观经济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放到一起了,将更有系统性、也将更能凸显集成创新。金融是市场化的,市场的重要性由金融体现,政府的重要性则由财税去体现。例如减税降费,可能令地方的财政收入减少,收支有缺口,所以在货币上要增加发行,配合到积极的财政政策。现代财税金融体制这样的提法,相当于把整个宏观经济治理的重要组成部分都放到一起,将更有系统性,也将更能凸显集成创新。

二、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促进创新驱动发展

消费升级换代是当下国内市场的一个重要特征,这要求有高品质的商品提供。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国家对我们实行高新技术封锁和打压日益明显,需要提防高品质商品断供的风险,特别是不少高品质商品与先进技术是联系在一起的。没有高新技术,就没有高品质的商品,没有高品质的服务。市场主体需要更多创新,特别是科技创新,因而呼唤更加合理的市场运行成本,呼唤更加高效的市场监管。合理的税费负担,合理的成本费用,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该致力实现的目标。而这离不开财税金融政策的协调,也离不开财税金融体制的完善。这些年来,为促进科技创新,中国已经实施了不少公共政策,包括财政政策和金融政策,但财税金融政策在促进科技创新上还有许多作用没有充分发挥出来。而今,更需要强调的是更加精准的创新型财税金融政策。

1、增加财政在科研上的投入。

一方面,要重点强调按照科研规律要求使用科研经费,增加的财政支出才能真正促进科技创新。近年来,随着财政对科技投入的增加,科研条件大为改善,科技创新实力大大提升,但与此同时,也仍存在一些重复的缺少创新性的成果,这表明科研经费使用的科技创新导向有待增强,还需要进一步适应科技创新规律的要求。因此,要按照最有利于科技创新的思路,创新科研投入的预算管理制度。要按照科研规律增加财政支出,在全社会形成重视和支持原始性创新的氛围。原创性成果的取得绝不是简单的论文发表,而应基于扎扎实实的研究,遵循科研基本规律。

另一方面,在特定领域可以加强竞争性科研经费的投入,以结果为导向,防止低水平技术重复。例如,芯片是当前科技创新过程中亟待加强的领域,但发展芯片技术不能仅靠人海战术和财政支持,而是要深入研究如何通过财政支出有效激发科技人员创新的积极性。只有这样,才不会在短板领域造成低水平的产能过剩,也才能获得应有的技术进步。科技创新有规律可循,要在社会真正形成尊重科学家的氛围,让科学家不被不符合科技创新要求的财务管理所束缚。为此,政府预算管理创新要有新的突破,让更多更高水平的科技创新成果涌现出来。

2、突出税收政策在财政和金融政策中的作用。

税收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既是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又是国家重要的调节收入分配的工具之一。同时,企业既是微观经济的主体,又是纳税主体,税收政策的制定与实施会对企业的预期和行为产生重要影响。因此,税收政策会对其他财政政策的选择和实施产生影响,也会进一步引导宏观经济发展方向和微观主体的资金流向,从而影响金融政策。税收政策在促进科技创新上有更多的空间。企业研发支出加计扣除,大大减轻了企业的负担,这是企业所得税方面的优惠政策。如何让加计扣除政策更加精准,让更有创新力的企业脱颖而出,企业所得税政策仍有一定的完善空间。研发支出范围的界定可以再优化,高新技术企业标准可以更偏向自主创新企业,对科技创新企业实行更加优惠的税率,这意味着企业所得税制可以进一步改革。创新靠技术,技术发明靠人才。中国需要加快形成一套有利于吸引国际一流科技人才的个人所得税制,45%的综合所得最高边际税率亟待下调,打造个人所得税制的国际竞争力。

三、加快调整中央地方财税关系

长期以来,我国财税改革仍存在堵点,特别是央地关系,进展相对缓慢。2019年9月公布实施了《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改革推进方案》,再次向这个“硬骨头”发起冲击。央地收入划分的调整主要涉及增值税、增值税留抵退税、消费税。方案中显示,增值税的“五五分享”比例不变,以稳定地方预期;调整增值税留抵退税,避免了一些欠发达地区由于产业结构的制约,外购数额大而导致当地财政退税负担重的情况;消费税后移且下划地方,很大程度上有利于增加地方收入。除了这些措施,应该在税制上也有相应的调整。在减税降费的趋势下加快调整中央地方财税关系,需要在地方主体税种的建设上要有一个统筹考虑。同时,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建设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持续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背景下,减税降费是一个非常重要、非常得力的抓手,对推进制度的完善和优化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持续多年的减税降费政策不仅在突发重大公共卫生事件中为市场主体赢得了发展机遇,也为我国长期以来的税负制度转型提供了路径。按照“十四五”规划,税收方面,要完善现代税收制度,健全地方税、直接税体系,优化税制结构,适当提高直接税比重,深化税收征管制度改革;财政方面,要加强财政资源统筹,加强中期财政规划管理,增强国家重大战略任务财力保障。

减税降费是从根本上改变政府与市场资源配置格局的重大制度变革,应该同步推进财政支出和预算体制的改革,以防止财政收支缺口造成的风险。而财政支出和预算领域的改革对于转变政府职能、规范政府行为、理顺政府与市场关系,具有更为直接和深远的影响。收支方面,要推进财政支出标准化,强化预算约束和绩效管理。明确中央和地方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健全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债务方面,要健全政府债务管理制度。

四、促进金融改革纵深推进,持续提升服务实体经济效能

我国金融系统在不断对内改革与对外开放过程中,持续发展壮大、完善健全,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企业成长等方方面面作出了重要贡献。面对复杂的外部环境,要实现下一步发展目标,金融业必须继续通过改革开放,提升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1、未来金融业改革要聚焦于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构建协调互补的银行体系等方面。建设现代中央银行制度应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提升货币政策的精准导向,畅通利率传导机制,有效调节社会融资成本。货币政策方面,要完善货币供应调控机制,稳妥推进数字货币研发,健全市场化利率形成和传导机制。构建金融有效支持实体经济的体制机制,提升金融科技水平,增强金融普惠性。

2、继续推动商业银行改革。一方面,继续防范化解潜在风险,强化监管,引导银行加快补齐内部治理短板,提升经营与风控水平;另一方面,推动银行差异化发展,中小银行聚焦主责主业、深耕区域市场,创新服务实体经济模式,形成多元化发展银行体系。在支持实体经济的同时,需不断提升金融业支持创新发展的能力。

3、要进一步出台针对金融开放的细则和指引。更好推动各类政策落地,吸引资质条件好、看好中国长期发展的金融企业或外部资本进入,有序推动行业竞争,提高行业经营效率,更好地服务我国经济高质量发展。

总之,要形成合理的宏观经济格局,要完善宏观经济体制,就必须全面深化改革,转变政府职能,建立现代财税金融体制,将财税与金融体制有效融合,产生协同效应,有助于更好地实现政策预期目标。随着经济数字化以及经济全球化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新发展格局将进一步促进我国经济高水平开放,财税、金融将面对着更加畅通的国内外流动环境,金融政策与财税政策之间的相互传导性有可能进一步增强,金融政策的外部溢出效应将联动财税政策。因此,将二者置之于统筹发展的体制下,有助于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促进经济社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