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工作

以百年清廉  护航伟大复兴
更新时间:2021/7/9 12:18:20    来源:科研管理部    作者:赵国松     点击数:


2021年2月20日在全党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党的百年历史,也是一部我们党不断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防范被腐化、被瓦解的危险的历史。回望党的百年历史,我们不难看出:坚决反对腐败,不断增强党拒腐防变的能力,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保证党内部不变质、不变味、不变色,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党不断走向胜利的一条极宝贵历史经验。深入总结党百年反腐的历史经验,对于护航党领导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乃至中华民族千秋伟业,具有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一、新中国成立前28年:坚决而有效的探索

从1921年建党到1949年建立新中国,在长期艰苦而残酷的战争环境中,党的革命事业造就了一大批忠诚担当、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同时,面对极少数混进革命队伍的投机腐败分子,党从一开始就予以最坚决而有效的打击和清除,有力捍卫了党的纯洁性,为党从局部执政到夺取全国政权赢得了民心。

早在1926年大革命时期,为树立起党在群众中的威信,中共中央就发出了首个《关于坚决清洗贪污腐化分子的通告》,表明了党坚决反对腐败的意志和决心。1927年党的五大首次选举产生的中央监察委员会,则从体制上保证了党内监督权的独立性。从土地革命战争到解放战争,随着党在局部地区执政的开始,为建设廉洁政权,党采取了一系列坚决有效的措施:

一是规定官兵一律平等,党员干部不搞特殊化,和群众一起过艰苦生活。在井冈山时期,从军长到伙夫,除粮食外一律吃五分钱的伙食。发零用钱一律相等。到延安后,党政军系统在1942年前仍没有级别和工资,仅在生活津贴上略有差别。党的领导人和普通群众住一样土窑洞,穿一样粗布衣,吃一样小米黑豆饭。这种上下一起苦的制度,形成了战胜敌人和困难的强大力量。                                                         

二是采取严厉措施,紧密结合军队建设、政权建设,防止贪腐现象发生。1933年12月15日,毛泽东等签发出了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第26号训令——《关于惩治贪污浪费行为》,规定:贪污公款500元以上者,处以死刑。从1932年4月到1934年3月,中央苏区共查处4起大案,处决了瑞金县叶坪村苏维埃主席谢步升等8人。到抗战时期,各地抗日民主政府规定,贪污公款1000元以上者,处死刑或10年以上有期徒刑。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1940年即受理贪污案115件。原边区贸易局副局长肖玉壁因贪污公款3050元,被判处死刑。到解放战争时期,东北解放区规定贪污2万斤高粱米市价以上者、晋冀鲁豫解放区规定贪污7000斤小米市价以上者,应处死刑或无期徒刑。由此各根据地、解放区普遍形成了清正廉明的作风。1945年毛泽东自豪说:“利用抗战发国难财,官吏即商人,贪污成风,廉耻扫地,这是国民党区域的特色之一。艰苦奋斗,以身作则,工作之外,还要生产,奖励廉洁,禁绝贪污,这是中国解放区的特色之一。”共产党人这种廉洁作风,得到了广大群众高度赞扬。有的参观者感慨说:“天下竟有这样的官!”

三是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建设不敢懈怠的政府。在内部监督方面,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除县以上党组织中设立监察委员会外,各级政府还设立工农检察部,负责对党政机关工作人员进行专门监督;在群众监督方面,土地革命战争时期,除各级检察部设立控告局外,共青团成立“轻骑队”,群众成立“突击队”,有组织或自发进行监督。到抗战时期,群众监督更加健全;在体制建构方面,实行议行并列,苏维埃代表大会和抗战时的三级参议会,形成了对各级政府的有力监督。

四是注重对干部的思想教育。1929年《古田会议决议》强调要用无产阶级思想,坚决克服红四军中出现的个人主义、小团体主义、享乐主义、平均主义等一些消极腐败现象。1934年毛泽东指出:“应该使一切政府工作人员明白,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抗战时期毛泽东写的《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等光辉篇章,教育党员和干部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947年经毛泽东修改,“三大纪律,八项注意”以解放军总部训令形式重新向全军颁发,要求深入教育、严格执行。解放区的清廉作风同国统区的贪污成风形成鲜明对比,由此形成了党强大的民意基础。

二、改革开放前30年:大规模的运动反腐

新中国建立后,面对从局部执政走向全国执政这一巨大转变,为保持革命队伍的政治本色,坚决打击少数人的腐化行为,1949年政务院就下设了人民监察委员会,后又成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从1950年开始,整风运动、三反和五反运动、整党运动等相继展开,对一批腐败分子“轻者批评教育,重者撤职、惩办、判处徒刑(劳动改造),直至枪毙。”原天津地委书记刘青山、专员张子善因贪污挪用公款171亿元(旧币)被处以死刑,成为党执政后反腐败的第一声惊雷。到1952年2月底,全国共查出贪污1000万元(相当于新币1000元)以上的大贪污犯105916人,运动取得了决定性胜利。

这一时期,受国内外因素影响,党基本上采取了运动反腐的方式。即在党的领导下,党内以整风的形式,党外用群众运动的形式,大规模发动群众参与反腐败,并且与阶级斗争相连,形成对党员干部的思想震慑。新中国成立初期,在内忧外患、百废待兴的形势下,运动反腐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必要性,再加上党中央对时局的正确把控,因此取得了巨大成绩,极大净化了当时的党风政风社风。但需要指出的是,从1957年开始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时期后,在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非对抗性的人民内部矛盾时,如仍实行运动反腐,势必会在很大程度上冲击正常的社会秩序、影响党和国家的日常管理工作,造成扩大化错误。文革的种种乱象就是证明。因此,积极探索反腐败的治本之策,尽快实现从运动反腐向制度反腐的转变,是大势所趋!

三、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33年:走向制度反腐

1978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胜利召开,全会选举产生了新的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从此,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进入了新的阶段。

(一)1978年12月—1989年6月:实行权力反腐。即利用强大公权力、自上而下对腐败进行定点调查和打击。这是对改革开放前30年运动反腐经验教训的总结,也是鉴于改革初期制度缺失、而腐败又多发所采取的必然选择。这时腐败主要发生在流通领域,即一些人利用价格双轨制大肆倒买倒卖、走私套汇以及进行相关的贪污受贿。因此1982年—1987年中央纪委开展专项斗争,重点打击此类严重经济犯罪。如处决了原广东省海丰县委书记王仲,这是改革开放后反腐第一案。权力反腐精准高效、优势明显,有力保证了改革开放的顺利进行。但仍存在较重的人治色彩,以及治标不治本等缺陷,亟需向制度反腐转变!

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为探索在不搞运动情况下、健康有序开展反腐败,提出了许多重要观点:一是执政党党风攸关党的生死存亡;二是反腐不搞群众运动,但必须紧紧依靠群众;三是坚持一手抓改革开放、一手抓惩治腐败,一手抓教育、一手抓法制。但总特征还是权力反腐、以治标为主。

(二)1989年6月—2002年11月:探索制度反腐。即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利用其具有的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等特点来防治腐败。这一探索,与上世纪90年代后国内外形势重大变化直接相关,即在苏东剧变带来的巨大压力和国内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带来的新挑战下,带着强烈的忧患意识,党对腐败问题作了深入思考——反复出现的问题要从规律上找原因,普遍出现的问题要从制度上找原因。因此1997年党的十五大,明确提出反腐要坚持标本兼治的思想。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党加大了廉政制度建设力度,先后制定出台了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纪处分条例等多部党内法规,以及国家行政监察法为代表的多部法律法规。从此,制度反腐成为全党共识,反腐斗争进入相持阶段。另外,党反腐实际战略部署还有:1993年实现党的纪检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并首次明确反腐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重点工作和全党的重大政治任务;逐步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即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提出反腐三项工作格局,即坚持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查办违纪违法案件、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这三项工作一起抓。

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围绕不断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这两大历史性课题,提出了许多重大观点:一是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2000年果断处决了胡长清、成克杰两名高级干部,这在世界反腐史上是绝无仅有的。二是提出党风建设的核心是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以及“八个坚持、八个反对”。三是坚持标本兼治,即教育是基础、法制是保证、监督是关键,通过深化改革,不断铲除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

(三)2002年11月—2012年10月:探索体系反腐。即这是对制度反腐的深化、是为从源头上进一步拓展防治腐败的领域。它的提出,与进入新世纪后国内外形势新变化密切相关:一方面在2001年加入WTO后,西方国家并未放松对中国西化分化的图谋;另一方面国内改革正迈向深水区,多种矛盾交织在一起,使整个反腐形势更加严峻。因此以胡锦涛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在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对新世纪的反腐败工作也进行了新部署,这主要表现在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第一次明确提出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并制定实施了反腐败一五规划(2008—2012)。其中,教育是基础,重在构建思想道德防线;制度是保证,重在构建党纪国法防线;监督是关键,重在落实教育和制度,核心是制约权力,实质是发展民主。这说明党在反腐败的思想认识和体制机制上都取得了重大进展。这一时期党坚决查处了陈良宇等33名高级干部,极大震慑了犯罪。当然,惩防体系的健全完善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另外,党反腐实际战略部署还有:一是把反腐倡廉建设列为党建五大基本任务之一;二是建立巡视机构、统一管理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三是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有力规范市场秩序;四是2003年12月10日签署《联合国反腐败公约》,实现了从关门反腐到开放反腐的重要转变。

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腐理论观点主要有:一是反腐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党面临着四大考验、四种危险;二是号召全党学习贯彻党章,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在道德操守上,提出“八荣八耻”的社会主义荣辱观;三是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强化党内监督带动各方面监督;四是反腐倡廉既要贯彻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更要注重制度的制定和执行,并创造性提出“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力求从源头上拓展防治腐败的领域。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10年:开启法治反腐

2012年10月——:开启法治反腐。即是对制度反腐、体系反腐的新超越、升级版,包括两方面:一是构建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以及科学合理的权力结构;二是坚决做到法规制度至上、法规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决摒弃选择性反腐。这是现代法治的精髓。实施法治反腐,是党夺取反腐败压倒性胜利的必然选择!党的18大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中央领导集体坚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刀刃向内,正风肃纪、打虎拍蝇猎狐,坚决改变了过去管党治党宽松软状态,向党和人民交上了一份优异答卷,夺取了反腐败压倒性胜利!这一时期,党反腐实际战略部署主要有:一是精准切入,抓作风建设,锲而不舍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二是强化震慑,查办案件,重拳反腐为全面从严治党开局。通过阶梯交替状立体化推进,许多贪腐的领导干部、基层公职人员、黑恶“保护伞”一一被查处。十八届中央五年共查处154万名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其中中管440人。三是扎牢制度笼子,加强以党章为中心的党内法规制度和以宪法为核心的国家法律体系建设,为法治反腐奠基,为不能腐提供强大支撑。在党内法规制度方面,仅中央级别的新制定或新修订的已有190多部,占比80%以上;在国家法律法规方面,修订出台了国家监察法,制定出台了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修订了刑法有关反腐条款;在国际反腐合作制度方面,发表了北京反腐败宣言、在杭州规定了国际追逃追赃高级原则、出台了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等;在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方面,也做了大量工作。四是增强自觉,先后开展了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党史等党内学习教育,全党的理想信念更加坚定、党性更加坚强、道德水平大为提高,党内政治生活气象更新,为不想腐筑起牢固的思想堤坝。五是落实各级党委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通过创新,初步构建起了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基本实现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等四个全覆盖。六是海外猎狐,开展国际追逃追赃。截止2020年6月,已抓回7831人,百名红通归案60人,追回赃款196.54亿元。

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腐理论观点主要有:一是全面从严治党要从政治上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必须一刻不停推进反腐败斗争;二是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施治,不断实现“三不”一体推进战略目标。一体推进“三不”,不仅是反腐败斗争的基本方针,也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方略;三是反腐败是政治账。得罪千百人、不负十三亿;四是既要端正党风政风,又要净化社风民风。构建亲清的政商关系、营造清爽的从商环境;五是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相统一、坚持使命引领和问题导向相统一、坚持抓“关键少数”和管“绝大多数”相统一、坚持行使权力和担当责任相统一、坚持严格管理和关心信任相统一、坚持党内监督和群众监督相统一。

总之,党领导的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通过回望党的百年反腐历程,我们再次体悟了党勇于自我革命这一最鲜明的政治品格。我们坚信:只要始终坚持党对反腐败工作的坚强领导,坚持党反对腐败的人民立场,就一定能够不断巩固和发展反腐败压倒性胜利,实现“三不”一体推进战略目标,为党领导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历史伟业保驾护航,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作者系中共焦作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