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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加强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管理的途径
更新时间:2021/10/19 16:48:05    来源:科研管理部    作者:许明霞     点击数:


近年来,随着公共财政支出规模的不断扩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数量增长较快,尽管从中央到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办法和措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仍存在配置不合理、管理不到位、资产使用效益不高等现象。本文从当前行政事业单位资产配置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出发,进行分析,提出几点建议。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资产管理意识淡薄,管理制度不健全

一些单位为保障正常的工作运转,只是一味的配置新资产,忽视对原有资产的维护和保管,形成了“重配置、轻管理”的现象。部分单位未能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健全完善资产管理制度;或存在制度形同虚设,没有严格按照制度执行的情况;或制度没有根据最新要求及时修改,导致制度有名无实。资产配置后缺乏对资产的管理,没有进行定期与不定期盘点,出现账实不符现象。

2.资产配置预算与存量之间不能有机结合

国有资产管理分为资产实物形态管理和资产货币形态管理,在实际管理过程中,没有科学地对国有资产实现预算控制和管理,导致预算和管理脱节。一般的,编制资产预算前,应对资产存量进行分析,最后科学地进行预算编制。目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在编制预算时仅仅对项目资金进行合理的分配,专家评审时也仅仅根据统一标准对项目本身的科学性以及申请的资金进行审核,没有对单位已有的资产进行分析,由于项目资金的审批权在财政部门的预算科,资产的全貌掌握在资产科手里,资产配置预算与存量之间不能有机结合,导致项目预算与资产的配比不科学。

3.资产配置管理内部控制不严密,风险意识薄弱

一些单位资产管理内部控制不严密,不相容岗位职责不明晰。主要表现在:受赠与或购置的资产入账不及时,会计记账不能通过内控机制约束其及时报账入账;资产购置、验收与款项支付岗位未完全分离;资产的取得、保管及处置的执行与相关会计记录岗位未完全分离。导致一部分资产配置后,不及时入账,不责任到人管理,丢失损坏无人追责等。

4.资产管理系统功能不完善,不能有效监管

首先,资产管理权限设置不合理。目前,行政事业单位统一采用财政部建设的资产管理信息系统,该系统仅为各单位分发一个账号,权限集中且唯一,一般单位为避免其他使用者因操作失误造成数据篡改或丢失,仅提供一个人登录使用,资产录入以及更新仅由一人兼顾完成,其他人员没有查询权限,不能通过系统实时掌握自身名下资产情况。不利于资产的权责分明和有效管理。其次,系统功能不完善。在信息化高度发展的今天,该系统日常操作琐碎,有时候增加资产价值会出现一件实物对应多张卡片现象,资产信息重复录入,与预算系统脱节,没有自动对账功能,无法实现维修、替换、增加的部分资产与原资产对应等。在信息化时代,资产管理系统无法提供及时准确、动态的资产数据信息,无法满足日益复杂的资产管理问题,必然造成资产管理效率低下,不能形成有效监管。

二、加强行政事业性资产配置的途径

针对现阶段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配置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笔者建议从加强管理意识、落实责任主体、和预算有机结合、建立健全共享共用机制、实行绩效评价、完善资产管理系统、强化监督处罚等方面严格资产配置管理。

1.进一步加强资产配置管理意识

加强资产配置管理是落实今年国务院公布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的重要举措之一,各级政府与相关部门要提高对资产配置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要克服“重配置、轻管理”的思想,特别是各单位领导要把资产配置管理作为单位资产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做到配置及时登记入账,定期或不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配置时,优先考虑通过调剂方式解决,确实无法调剂的,应当本着控制成本、节约资金、方便使用的原则,对租用、购置、建设等方式进行综合分析和可行性论证,选择最优方案进行配置。

2.加强内部控制,落实责任主体

各单位要做好资产配置管理工作,必须加强内部控制,落实责任主体。内部控制要明确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原则,要形成相互制约相互监督机制,要求对配置资产及时入账,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盘点、对账,做到账实相符。内部审计纪检部门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检查,做好资产清查工作,对未按规定执行的进行问责处罚。

3.和预算有机结合,加强配置管理

各单位要根据单位履职的实际需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门及上级要求,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将资产配置与预算管理有机结合,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的预算申报审核工作,以存量制约增量,以增量调整存量。同时要加强资产配置前的科学论证和效益分析,在确定购置资产之前,要进行分析预测,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资产使用效果进行研究,确保资产配置的科学性与合理性和资产的保值增值,避免出现新配置资产在规定的使用年限内无法满足需求而被淘汰,要从源头严格控制资产的配置。

4.实行绩效评价机制

各单位要建立绩效管理制度,相关部门要切实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绩效管理工作的指导,把资产配置管理目标与绩效考核目标相结合,将该绩效纳入个人及单位的年度目标考核范围,构建绩效评价结果与新增资产挂钩的机制,对单位存在低效运转、长期闲置资产,应通过采取核减新增资产配置等方式,提高资产使用效率,避免浪费,最大程度发挥资产使用效益。

5.建立健全共享共用机制

首先要加强各级政府公物仓建设,建立健全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各单位召开重大会议、举办大型活动、开展临时性专项工作等需要配置资产的,优先从政府公物仓中调剂解决。其次县级以上政府及有关部门应当推行国有资产共享共用机制,采取措施引导和鼓励资产共享共用,可以给对方单位合理补偿,互惠互利。各部门及其所属单位在确保安全使用的前提下,推进本单位大型设备等工业资产共享共用工作,尤其对各大院校、医院、科研单位有着重要意义,可以最大限度节约成本,充分发挥大型设备的效益。

6.完善资产管理系统功能

我们应充分运用网络技术实现数据共享。首先,将资产配置管理纳入单位内部控制管理中,在资产管理信息系统中增设监督审核权限,便于财务人员和资产管理人员随时审查资产的完整性和后续的盘点工作,确保“一物一卡”,不重不漏。其次将资产账目信息化,实现财务预算系统、资产管理系统、政府采购系统等有机结合,优化资源配置,丰富系统模块功能,将资产实时状态、及时正确的反映,将各系统集成一个平台,实现数据之间互联互通,同时将财务核算和实物管理有机结合,真正做到国有资产的账实相符,更好地实现各单位对配置资产的管理。

7.强化监督处罚力度

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应当加强资产配置管理,并根据职责依法对国有资产进行监督检查,审计部门依法进行审计监督,发现超标准配置资产;超计划、无预算配置资产;未按规定办理资产调剂、调拨、划转、交接等手续等情况,依法下发整改处罚通知,并督促纠正单位资产配置中的各种违规违纪行为,促进资产科学有效配置。

总之,资产配置要根据依法履行职能和事业发展的需求,结合资产存量、预算管理、绩效目标、配置标准和财政承受能力等合理配置。通过内部控制、外部监督,夯实基础、多措并举,提高国有资产配置水平,更好地为人民服务,更好地为社会服务。

(作者单位:焦作市财政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