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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4年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有关工作的通知 | ||
更新时间:2018/10/18 15:36:49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 | ||
各处室部: 2014年省级卫生先进单位创建工作已进入关键阶段,为确保我校顺利通过考核,保持省级卫生先进单位的荣誉,望各处室严格按照环境卫生标准做好室内外卫生工作。具体如下: 一、卫生标准 1、外环境清洁,绿化美化;道路硬化、平整、畅通;无黄土裸露,污水坑洼,乱挖乱占,乱摆乱放,乱写乱画等现象。 2、室内卫生干净整洁,卫生设施齐全,物品摆放整齐,无蛛网、积尘、痰迹,无卫生死角。 3、公共厕所达到无害化卫生要求,设施完善,保洁良好,无蝇蛆、无臭味。 4、食品卫生安全,符合《食品安全法》要求,食堂卫生设施完善,从业人员体检率、培训率、持证率,“五病”调离率均达100%,做到生熟分开,餐具消毒,防蝇防尘,食品新鲜。 5、饮用水,二次供水和自备水水源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要求,公用饮水设施卫生良好,定期清洁消毒。 二、要求 1、实行卫生保洁制度,各处室每周一、五必须认真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定人定时清扫,垃圾日产日清。 2、积极开展控烟活动,开展争创无烟处室活动。会议室、办公室等公共场所禁止吸烟,并有禁烟标志。 3、校爱卫会采用定期与不定期的方式,进行专项检查或全面检查。
市委党校爱卫会 2014年5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