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务公开

关于规范公文和信息发布渠道及程序有关问题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8/10/18 15:38:14    来源:本站原创    作者:佚名     点击数:

各处室部:

      为了推进我校节约型机关建设和办公自动化进程,同时也为了进一步规范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规范公文发布渠道和程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发布渠道

      1、校内下发的通知、简报等公文,除不宜在网上公开的之外,一律发布到我校网站的相关栏目,不再印发,更不许张贴。

      2、特殊情况确需印发或张贴的,须经办公室同意;需要张贴的,发文部门必须将公文张贴到指定地点,并负责及时清理张贴痕迹,保持环境整洁卫生。

      3、各处室部及时上网发布本处室工作动态信息。

      二、发布程序

      1、一般公文和信息由各部门自行按照我校网站信息发布流程发布。所发信息必须经处室领导和分管领导签字后才能在网上发布,具体操作办法见信息发布审批表。

      2、落款为“中共焦作市委党校委员会”、“中共焦作市委党校”、“焦作市行政学院”的公文,由办公室负责发布事宜,其他部门不得擅自发布。

      3、各部门安排涉及其他部门人员参加的会议、集体活动、义务劳动、大型考试等重大工作,须提前一周与办公室沟通,经办公室协调后,网站工作人员才能发布相关通知或其他文件;上述工作属突发性任务来不及在网站发布的,由办公室负责电话通知。

      4、时效性很强的公文,发文部门可以在发布的同时,通过内部电话提醒相关处室上网查收。

      三、有关要求

      1、网上公文与纸质公文具有同等效力,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网上公文的查收和落实工作,要安排专人负责查收事务。工作日下午4点之前发布的公文,视为当日送达;工作日下午4点之后发布的公文,视为下一个工作日送达,发文部门电话提醒查收的除外。

      2、发文部门要认真起草并仔细审核文稿,凡因行文错误而造成不良影响或触犯法律的,由发文部门负责。

      3、每个处(室、部)确定1名信息员,负责将本处室工作动态信息及时上网发布。

      4、年终对各处室信息上网进行评比,评出优秀信息员并予以表彰。优秀信息员评选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发布的条数、质量、及时性等方面计分的方法来进行。

      5、将发布信息的电子稿和信息发布审批表交到教务处,由教务处统一发布。


 

 

 

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2014年6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