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谈判内容
批量处置一批暖气片,暖气管、电风扇、空调电线、楼梯钢筋、铝合金门窗、木头门、桌椅、乒乓球案、台球案等。
二、谈判资格条件
供应商须具有再生资源回收资格。
三、最低限价30000.00元。
四、各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五、工期
成交后根据施工方拆迁进度3日内清场。
六、付款方式
成交供应商于成交当日按采购人要求将成交金额打入指定账户。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共焦作市委党校
联系人: 李亚彬
电 话:13203966756
地 址: 丰收西路南侧(党校院内)
八、其它有关规定
1、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2023年3月28日17点30分前报名,报名地点:市委党校教学图书楼一楼基建科,报名时需携带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采购人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2、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均由自行承担。
九、谈判
1、谈判时间:2023年3月29日9时00分
2、谈判地点:市委党校教学图书楼一楼基建科
3、已报名供应商需在规定的时间参与谈判。
4、采购人以抽签的形式确定谈判顺序。
5、本项目由采购人组织现场谈判,供应商须熟知项目要求,带上纸质响应文件资料并在谈判截止时间前到达谈判现场。
6、定标原则: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高的原则,按报价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如供应商报价相同,采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十、无效响应
供应商出现以下情形,进行废标处理:
1、供应商的报价低于最低限价;
2、经谈判确定最终采购需求且谈判结束后,供应商应当按照变动情况提交书面承诺及最后报价,未提交的供应商作废标处理。
3、供应商提供的企业证件复印件或报价内容不清楚,评审小组无法确认其内容。
十一、履约保证金
成交供应商于成交当日缴纳履约保证金5000元(大写:伍仟元)